吳亦凡判刑了嗎【吳亦凡的報應終于來了!法律文書曝光】

法院判定,為防止財產轉移,決定凍結他旗下兩家公司價值1775萬元的財產。
事情發展到這里,網友們更好奇另一個問題:
事情這么久了,吳某凡究竟判幾年?
畢竟,事情被搞得這么大,不出個滿意的判決,是不足以息怒的。
很多人關注這件事,是從都美竹曝光吳某凡開始的。
但其實,早在2013年的11月,吳某凡就不斷被曝出約炮事件。
起初是與嫩模林西婭的床照被曝,一度引起網絡轟動。
一時間,關于其他藝人的消息也漫天飛,令人真假難辨。
后來真正讓吳某凡“亞洲P王”的綽號坐實的,是與小G娜的感情糾紛。
據當事人稱,兩人相識于一次聚會,吳某凡在聚會上向她表了白,兩人互生情愫,很快發生了關系。
而根據他一貫的深情人設,面對女孩時當然也不吝于糖衣炮彈,各種甜蜜稱呼和土味情話讓小G娜對這段感情信以為真。
但戲劇的是,在一次疑似發現了吳某凡的出軌證據后,兩人發生起爭吵,吳某凡便開始了人間蒸發。
小G娜深受傷害,一次酒后沖動下把事情全盤托出,甚至還發布了一些其他明星的床照、聊天記錄等驚天爆料。
事情被一步步鬧大,涉及了不少明星,但后來卻被悄悄壓了下去不了了之。
在此之后,吳某凡的桃色風波也屢屢不絕。
但過往的屢次僥幸脫險讓他囂張跋扈慣了,壓根沒想過會真有一天竟會栽在他隨意傷害的這些女孩身上。
2020年7月,以影視選角的合作為由,吳某凡聯系上了都美竹。
而兩人在一起的時候,都美竹發現,吳某凡專門有一個微信號,以同樣的理由聯系其他女孩。
重點是,這些女孩都是00后和高考中的未成年女孩。
更離譜的是,吳某凡通過酒精把她們迷暈并強奸,利用明星光環哄騙到手后,又很快地拋棄。
起初都美竹處于熱戀期,對一切選擇了忍耐,但后來吳某凡借出專輯為由對她冷暴力,同時期還與其他女孩曖昧。
在日漸消沉中患上抑郁,都美竹終于在絕望中清醒,決定奮起反擊。
為了自己,為了那些被傷害過的女孩,她一次一次選擇與吳某凡硬“剛”。
再加上群眾的力量,終于引起警方重視,展開調查后把這個人渣送進了牢獄。
有網友曾感嘆:長這么好一張臉,可惜了。
可惜,現實沒有如果,不管是面相再好,抑或是明星頭銜,都不是無視法律的擋箭牌。
身為公眾人物,不以身作則,還多次以身試法,實在辜負了大家對公眾人物的信任感。
這不,就在這兩天,又有明星出來搞事了。
據悉,“蔡某某”在沒有取得演出許可的情況下,開了演唱會,還存在侵害公眾正常購票觀演權益的風險。
有網友大膽猜測這位蔡某某就是之前張揚展示打籃球實力,結果被全網群嘲瘋狂玩梗的流量明星。
而幾個月前,該明星還被多方官媒報道過“專輯賣8000萬仍有6首未出”的劣跡行為。
在被媒體點名后,工作室才連夜趕了五首粗制濫造的歌曲,其中一首是發過的,甚至還有一首是純音樂。
發展至今,明星“割韭菜”的方式越來越離譜,甚至連作品都不用出就可以賺取收入。
當明星,不應該是一種特權。
否則,站得越高,摔下來的時候就會越痛。
可有些藝人卻不以此為戒,不趁機把握難得的名氣地位,偏要往死里作。
2009年,初出茅廬的鄭爽應該想不到第一次出演電視劇就一炮而紅了。
此后不斷接戲上綜藝,星途可謂十分順暢。
或許是過于順利的星途,一步步助長了她任意妄為的勇氣。
此后,她慢慢開始在綜藝上放縱自己情緒失控,不斷消費被感情傷害的可憐樣貌。
而在粉絲眼里,她所有不該在鏡頭前出現的非正常狀態都被美化為“個性”和“率真”。
而流量恰好也看中了這一點,于是她變本加厲,甚至以瘋癲形象作為財富密碼。
一個人的變壞是有跡可循的,從一開始的目中無人、到耍明星架子買東西不給錢、再到代孕、偷稅……
一次次地突破底線,鄭爽終于被自己推下了深淵,這一次,再怎么瘋癲,她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了。
名氣和財富有時會給人一種錯覺,仿佛給了人肆意妄為的資本。
但事實上,有多少人在這種虛榮假象下都摔了跟頭。違了法就應該依法受罰,沒有人可以是例外。
就像今年轟動娛樂圈的李云迪嫖娼事件。
聽到這件事時,不少人驚掉了下巴,這樣一個翩翩才子,竟栽在了嫖娼上。
更令人惋惜的是,他背后那些極高的贊賞和獎項,竟被粘上這樣一個污點。
我們不想看到,一代英才,為了追逐名譽和金錢,不斷地接商務廣告和綜藝而荒廢本職;
也不愿看到,一個謙謙君子,背后竟然是一個濫交的花花公子。
可這一切還是發生了,你說李云迪他看不到可能導致的后果嗎?
一個人的錯誤,再披上名氣的外衣,當錯誤還小時,僥幸被掩蓋住了,但又能瞞得過一輩子嗎?
普通人犯法尚且有跡可循,何況天天被記者跟蹤的明星呢。
犯錯的后果只有承擔這一個選項,這是一個人對自己行為負責的最基本原則。
對于明星而言,正因為一言一行都在公眾的眼皮子底下,再細微的錯誤我們都要嚴格看待,因為這隨時會帶偏追隨他們的那群人。
所以李云迪嫖娼后,央視才會嚴肅評論,“跌落神壇完全是自作孽!”
朝陽警方也嘆息道:“一定要分清和劃清黑與白。這個,絕對不可以錯……”
漠視明星犯錯的后果實質是一場“蝴蝶效應”,再微小的錯誤,經過不停地反應和變化,都可能成為這個社會巨大的隱患。
霍尊在參加《披荊斬棘的哥哥》之前,出道近十年,他卻是近幾年才開始被越來越多人知道,在人們心中是個溫文爾雅的古風歌手。
但在即將迎來星途再度上升之際,他卻傲慢地指責同類型節目,認為配不上自己“藝術家”的身份。
可他背地里干的什么事呢?
借著自己人氣上漲,就開始冷暴力與自己同甘共苦了九年的女友,逼迫她分手,甚至出軌、濫交。
這一行為立刻引發了網友的聲討,縱使霍尊手寫了一封道歉書,最后卻還是只能啞口無言退出娛樂圈。
在沈騰和馬麗表演的小品《扶不扶》里有這樣一句臺詞:“人倒了還可以再扶起來,人心倒了就再也扶不起來了!”
娛樂圈并非法外之地,名氣和財富確實可以帶一個人去更高的地位,但更高的境界,對一個人的德行也有更高的標準。
否則,德不配行,曾經將你捧上天的人,也可能在某一天用口水把你淹沒。
僅僅依靠群眾的借勢和明星的光芒達到的高度,就像泡沫,一吹就散。
《資治通鑒》里有這樣一句話“立身行道,終始若一。”
明星雖能在聚光燈接受萬人敬仰,但卻更要從始至終地保持個人德行,去傳播應盡的道義。
為什么我們對明星會有一套更加嚴格的標準?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說過:“明星應該承受比公眾更高標準的道德要求和隱私規范,承擔比普通老百姓更多的社會責任。”
因為明星不僅僅是普通人,更是文化偶像和價值符號的結合體。
前段時間《梅艷芳》的上映,引起了千萬人對一代巨星梅艷芳莊重的緬懷。
為什么梅艷芳能有這么大的影響力,甚至被譽為“香港的女兒”呢?
我們之所以這么敬重梅艷芳,是因為她不僅在事業上發揮出超強的專業實力,留下眾多流芳百世的的作品。
更是因為,她在為人處事上的豪爽和豁達,面對社會時的大愛。
每一點,都無不是在影響世人往美好的方向發展。
時間回到1982年,屆時已經在舞臺賣唱了15年的梅艷芳拿下“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冠軍。
出道五年間,梅艷芳就出了四張專輯,其唱片《壞女孩》更是賣出高達72萬張的銷量。
夸張的是,1985年12月31日至1986年1月14日這15天中,梅艷芳連開了15場演唱會,而她的最高記錄是連開30場個人演唱會。
在高強度的音樂事業下,梅艷芳把影視角色也做到了極致。
憑借電影《半生緣》,她榮獲了17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及第3屆金紫荊獎最佳女配角獎。
梅艷芳為人義氣豪爽,一生珍惜朋友,且在公益領域作出了很大貢獻,她是當時香港演藝圈公認的影響力女性。
曾志偉曾回憶梅艷芳逝世前的情景:
“所有朋友一個通知一個,全都趕來看她。醫院整層都封給了探視的人,晚些趕到的都站到了樓梯外面。這是我一生最難忘的場面,因為她的好人緣、講義氣,非常感動!”
梅艷芳,足以擔當得起一名公眾人物該有的社會擔當和示范效應。
所謂德藝雙馨,莫過于此。
做藝人,首當其沖的必須是業務能力要過關。
而藝人的另一層含義,是公眾人物,最低的標準是遵守底線和足夠的社會責任心。
群眾給予明星站到高處的權利,不是給他們一個機會來反撈群眾的錢,甚至為了自身利益來不斷地試探法律底線的。
我們需要的,是像梅艷芳這樣坦坦蕩蕩的明星,在舞臺前光芒萬丈,在臺下也同樣傳達溫暖;
說到底,明星明星,一定要在某個領域有一定影響力,這種影響,一定要是正向的、振聾發聵的,而不應該是腐爛而發臭的。
最后,點個“贊”,希望吳亦凡的最終判決能早日出來,還這些女孩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