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緊急通知【稅務局緊急通知】

8月要學習的政策,總結全了,全部打印出來學習!先看重點:
1、禁止代理記賬!9月30日前,所有機構必須完成這項工作!否則…
2、10月1日起,經營所得月入10萬以下免征個人所得稅!
3、再見了,紙質發票!全電發票來了!7月31日正式執行!
4、8 月 1 日起,企業注冊新規,正式實施!
5、住房公積金有變,2022年8月1日正式執行
6、確定取消!停止繳納!7月1日起正式執行!
01
突發,又一代理記賬公司被查!
9月30日前,這些問題做好自查
一、違法事實
1、通過個人賬戶、支付寶、微信隱匿收入
2、該單位幫助員工隱匿工資收入行為
雖楊艷欣、張俊霞已于2021年1月16日更正申報并繳清稅款及滯納金,但該單位違法行為已實施,并造成相應后果。
二、處罰
1、對定性為偷稅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處以0.5倍的罰款,合計20,276.8元。
2、對該單位未履行扣繳義務人職責導致員工楊艷欣、張俊霞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行為,處以0.5倍罰款,罰款金額5,793.29元。
三、2022年4月-9月,嚴打涉稅中介!
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對涉稅中介以下問題嚴查:
1、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以對避稅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為噱頭招攬業務,以利用注冊“空殼”企業、偽造享受稅收優惠資質等方式,幫助納稅人偷逃稅款或騙取享受稅收優惠為目的,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的問題。
2、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涉稅服務虛假宣傳及廣告信息,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問題。
3、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不實信息,歪曲解讀稅收政策,擾亂正常稅收秩序的問題。
更多關于代理記賬事由,請點擊這里閱讀:禁止代理記賬!財政部剛剛通知!9月30日前,所有機構必須完成這項工作!否則…
02
月入10萬免征個稅!稅務局發文!
10月1日起執行!
個稅核定又有新政策!10月1日起,經營所得月收入10萬以下,或將不用再交個稅了!這種情況下,按1%核定征收個稅!
重慶稅務局發布了關于核定征收個稅有關問題的公告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事關經營所得核定征收,信息量很大!
給大家劃下重點:
1、個人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降了。
意見稿調整了行業所得稅率,統統按原執行最低標準執行,具體如下:
個人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表
行業
應稅所得率(%)現執行標準
應稅所得率(%)原執行標準
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
5
5-20
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
7
7-20
飲食服務業
7
7-25
娛樂業
20
20-40
其他行業
10
10-30
2、明確個稅附征率,月收入10萬以下免征個稅。
經營所得,符合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月經營收入10萬元(含)以下的,附征率為0%,這也意味著月經營收入10萬元(含)以下的,以后或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表(定期定額戶適用)
月經營收入
附征率(%)
10萬元(含)以下的
0
10萬元以上
1
3、自然人臨時取得經營所得代開發票,按1%交個稅!
對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自然人納稅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經營所得(不含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按照納稅人開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的1%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4、房屋轉讓和房屋租賃核定征收
1、納稅人轉讓房屋,不能據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其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房屋轉讓收入(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2、納稅人出租房屋,不能據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其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房屋轉讓和房屋租賃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表
適用范圍
征收率(%)
房屋轉讓
住房
1
非住房
3
房屋出租
住房
0.05
非住房
0.7
5、執行時間: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是重慶的經營所得核定征收政策,且目前是《征求意見稿》,正式文件尚未下發。
但縱觀全國多地出臺的個稅經營所得核定政策,大多數都下調了應納稅所得率,大家可以看下當地的文件,不要錯過這么好的優惠政策。
另外,很多小伙伴對于個稅核定征收不是很了解,請點擊這里閱讀:恭喜!個稅降了!10月1日起,10萬以下免征個人所得稅!
03
?“取消”紙質發票!“全電發票”來了!
7月31日起正式執行
剛剛,全電發票受票試點又新增廈門、寧波、青島三地!
公告重點如下:
自2022年7月31日起,廈門市、寧波市、青島市納稅人僅作為受票方接收由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和廣東?。ú缓钲谑?,下同)的部分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包括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和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折疊票,以下簡稱“紙質普票”)。
至此,全國可以開具全電發票的省份仍為3個:廣東省(不含深圳)、上海市和內蒙古自治區。
全國可以接受全電發票的省份(除粵滬蒙外)共有14個:四川省、北京市、江蘇省、山東省(含青島)、浙江?。ê瑢幉ǎ?、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江西省、陜西省、重慶市;此外,還有一個計劃單列市:深圳市。
相較于之前的傳統紙質發票及電子發票,全電發票有以下優點:
1、發票信息全面數字化,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2、發票版式全面簡化,重新設計了票面要素,簡化購買方、銷售方信息,僅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和納稅人名稱;聯次全面簡化,全票無聯次;徹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復核人欄,會計無需糾結。
3、開票流程全面簡化,開票零前置,無需稅控設備即可開票,無需票種票量核定即可開票,一個企業確定開票總額度即可開票,且開票額度可動態調整。有網絡就可以開票,登錄網頁、客戶端或者手機APP即可開票。
4、電子發票重復入賬報銷問題徹底解決,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標記發票入賬標識,避免重復入賬。
5、實現發票自動交付,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自動交付全電發票,也可通過電子郵件、二維碼等方式自行交付全電發票。
6、紅字發票處理流程簡化,發票未入賬時可直接全額紅沖,發票已入賬時銷售方和購買方均可提出紅字申請。
更多關于電子發票詳細內容,請點擊這里閱讀:再見了,紙質發票!稅務局剛剛通知!全電發票來了!7月31日正式執行!
04
8 月 1 日起
企業注冊新規,正式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注冊局關于更新《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的通知
市監注(司)函〔2022〕169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登記注冊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登記注冊局在各地登記機關反映的問題、建議以及市場主體所提訴求基礎上,對《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和規范(具體修改內容見附件 1)。
請各地登記機關于 8 月 1 日起正式使用更新后的《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附件 2、3)辦理各項登記或備案業務,并請同步更新對外發布公開的相關紙質或電子材料。在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登記注冊局。
附件:1、《文書規范》《材料規范》修改表(電子版)(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
2、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電子版)(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
3、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電子版)(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注冊局
2022年7月8日
05
住房公積金有變
2022年8月1日正式執行
徐州市
7月20日,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印發<徐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8月1日起,可按月提取公積金還商貸。
按月提取辦理條件如下:
①職工提供的住房商貸、銀行借記卡、本人身份證、婚姻狀況等信息應當能夠通過市公積金中心與相關數據共享接口查詢并核驗到;
②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無凍結、無擔保、無公積金貸款情況;
③提取還貸人申請按月還商業貸款時為正常還款、無逾期;
④提取還貸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必須還款6個月以上,且提取還貸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數大于商業銀行貸款月應還本息12倍。
注意事項:中心集中封存戶或公積金賬戶為封存狀態的職工,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業務。
沈陽市
7月13日,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明確將開展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以滿足不同群體職工多元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需求。
一、按月委托提取公積金的業務范圍
一是無房且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租房租金職工;
二是商業貸款購買我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職工;
三是在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的職工。
二、按月委托提取業務的辦理方式
職工與中心簽定《住房公積金按月委托提取協議》(以下簡稱“委托提取協議”)后,中心按委托提取協議約定,按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并將資金存入職工指定的銀行儲蓄賬戶。
三、提取額度
選擇按月委托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
1.租賃商品住房職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償還租房租金限額不超過租賃商品住房月提取限額。
2.租賃公租房、廉租房職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償還租房租金限額不超過實際月房租支出。
3.償還商業貸款或償還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職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償還貸款限額不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具體金額以貸款銀行提供的職工當期還款計劃金額為準。
除徐州外,這些城市也支持公積金按月提取:
北京
需要辦理該業務的職工,必須先告知所在單位,由單位到繳存公積金的管理部申請領取《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在職工填寫相應內容后,由單位經辦人統一到管理部辦理。隨后,職工便可按約定時間從卡中提取公積金。
三類職工按月提取受限集中封存庫內的職工;處于緩繳或封存狀態的單位職工;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三個月的單位職工。
廈門
為更好地滿足無房職工每月支付房租的資金需求,廈門將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季支付房租調整為按月支付。
一、2020年8月28日起,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由按季度支付調整為按月支付。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統自動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已簽約的銀行卡內。
二、2020年8月28日之前已簽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職工,我中心將于近期一次性支付本季度7月、8月的房租。
三、新簽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職工,簽約成功后即支付當月房租。
海南
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以下簡稱“商貸約提”),是指尚未結清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含“住房公積金 商業”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按每月計劃還款額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轉入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用于償還商業貸款本息
06
確定取消!停止繳納!
7月1日起正式執行!
就在剛剛,稅務局連發3條公告:對新印花稅的執行口徑、征管、納稅申報及稅收優惠銜接問題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劃重點:
一、關于納稅人的具體情形
二、關于應稅憑證的具體情形
1、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也就是說,只要有買賣實質,即使沒有簽訂買賣合同,也應當繳納印花稅。
2、下列情形的憑證,不屬于印花稅征收范圍:
3、應稅憑證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如何繳納印花稅?
4、同一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中涉及兩方以上納稅人,且未列明納稅人各自涉及金額的,以納稅人平均分攤的應稅憑證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確定計稅依據。
5、納稅人轉讓股權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認繳后尚未實際出資權益部分)確定。
6、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7、納稅人多貼的印花稅票,不予退稅及抵繳稅款。
三、關于納稅申報
舉個栗子:
納稅人甲按季申報繳納印花稅,2022年第三季度書立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如下:
在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進行財產行為稅綜合申報,具體如下:
納稅人甲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應繳納印花稅:
100萬元×0.3‰ 1000萬元×0.3‰ 500萬元×0.5‰=5800元
更多關于印花稅征管和納稅申報的執行要求,請點擊這里閱讀:確定取消!停止繳納!7月1日起正式執行!